液化氣非法充氣站院內汽車不斷,其西鄰107國道,東鄰漯河市體育場,一旦發(fā)生爆炸后果不堪設想……面對執(zhí)法查處,該站不單不聽勸告,還撕毀封條。昨日下午,大河報記者從漯河市燃氣辦獲悉,將對其進行最高50萬元的處罰,同時再次對其進行查封。
現(xiàn)場封條貼了一天,加氣站撕毀營業(yè)
前日上午,大河報記者跟隨漯河市建委燃氣辦執(zhí)法人員,來到漯河市長江路與107國道交叉口東南角的一個汽車城院內。院子的東北角有兩個簡易板房,其中一個是辦公配電室,另一個房間是液化氣罐充裝間,該房間一頭裝了一個充氣槍。
“這個充裝間本來是貼上了封條的,現(xiàn)在他們不單撕毀了封條,還在繼續(xù)非法充裝液化氣。”順著執(zhí)法人員的指引,記者看到紅章、黑字、白紙,上面寫著“漯河市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封”的封條被撕毀后,還掛在其中一扇門上。燃氣辦工作人員對記者說,他們3月16日對該站進行了查封,要求其停止違法行為,盡快將這個非法液化氣站遷走。“沒想到才過了一天,他們就撕毀了封條,又開始營業(yè)了。”
記者看到,該站充裝間旁放著“正在加氣、嚴禁靠近”的提醒牌,但進入汽車城的車輛卻不管不顧,不停地經(jīng)過充裝車間。而且,還有一些人就在加氣站內吸煙。
“這個加氣站未取得《燃氣經(jīng)營許可證》,屬違法經(jīng)營。”漯河市燃氣辦執(zhí)法人員告訴記者。
“更危險的是該加氣站根本沒有安全距離。”漯河市燃氣辦負責人說,按照規(guī)定加氣站的安全距離最少是12米,也就是說12米范圍內禁止車輛、行人靠近。而這個加氣站建在汽車城院內,汽車城每天人來車往,許多汽車就停在加氣站旁邊不熄火。
執(zhí)法再次查封,開具50萬元罰單
“這個非法液化氣站,我們已警告多次。”漯河燃氣辦負責人告訴記者,去年8月份他們接到群眾舉報后,多次對其進行口頭教育和書面警告,要求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在教育和警告無效的情況下,他們聯(lián)合公安消防等部門對其進行了查封。
“沒想到他們居然把封條撕毀了,這種情況非常罕見。”漯河燃氣辦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該非法液化氣站負責人屢勸不聽,性質惡劣,按照規(guī)定將對其開出最高50萬元的處罰,同時再次對其進行查封。“如果該站再不執(zhí)行罰款和停止違法行為,我們將提請公安部門介入,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對其責任人進行拘留。”該負責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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