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海關查獲的代購物品。
歐洲打折村的包包,免稅店的手表,韓國的化妝品……誰的朋友圈里還沒幾個代購。代購已成規(guī)模,在普通人看來似乎并沒什么不妥,但是這并不代表它就合法。最近,專做代購生意的85后杭州姑娘趙某,就因涉嫌“走私普通貨物罪”,面臨刑事處罰。
85后職業(yè)代購
半年偷逃稅款80多萬元
趙某31歲,杭州人,原來在一家企業(yè)上班,日常生活兩點一線。前兩年,她發(fā)現(xiàn)大家對海外商品消費需求提升,朋友圈里的代購們坐坐飛機出國,買點東西回來賣就能賺錢,日子似乎很好過。于是,2016年年中,她辭掉了原本的工作,從事職業(yè)代購。
在明知境外采購的貨物帶入境需要繳納稅款的情況下,半年多的時間里,趙某仍將在日本、韓國大量采購的化妝品、奢侈品等貨物,以行李藏匿、包通關物流等方式走私入境,通過淘寶店及微信等渠道銷售牟利。因為沒有繳稅,趙某售賣的產(chǎn)品售價比正規(guī)渠道便宜不少。
今年年初,在一次代購回國過機檢查時,杭州海關隸屬機場海關發(fā)現(xiàn)趙某行李圖像顯示異常。杭州海關緝私局隸屬機場海關緝私分局對趙某走私普通貨物一事立案偵查。經(jīng)查,趙某在2016年中至2017年初近半年多時間內(nèi),多次往返境外代購,累計境外代購貨值約280萬元,涉嫌偷逃稅款約80余萬元。
幫導游或他人帶貨物進出境
可能面臨牢獄之災
貿(mào)易進口的商品,一般需要繳納增值稅、消費稅和關稅,而海外直郵僅需繳納行郵稅。如果人肉夾帶過關,成本就更低。這是代購商品便宜的主要原因。那么,為什么趙某會被認定為“走私普通貨物罪”?
根據(jù)我國海關法的有關規(guī)定,居民旅客在境外獲取從旅檢渠道攜帶進境的自用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nèi)且限于自用,數(shù)量合理的,予以免稅放行;超過5000元須繳納稅款。而具有牟利性的貨物,無論價值多少,都需向海關申報進境,并照章納稅,否則涉嫌走私。
杭州機場海關緝私分局辦案警員告訴記者,根據(jù)相關司法解釋,走私普通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款額未達10萬元的,按一般走私行為處理。偷逃應繳稅額超過10萬元,即符合刑法第153條“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款數(shù)額較大”,構成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
杭州機場海關緝私分局近年查獲的代購走私案件中,有的是兼職,更多的是專業(yè)做代購,他們大量通過免稅店商場采購,以空運旅客攜帶入境為主,郵寄為輔,再通過微信淘寶銷售。涉案人以女性為主,多為80后、90后,其中20%是涉世未深、法律意識淡薄的95后在校大學生,或是剛剛大學畢業(yè)。更夸張的是,為了向顧客證明產(chǎn)品由境外采購,這些專業(yè)代購不僅僅直播采購過程,甚至有人直播過關全程。
代購專業(yè)化趨勢也越來越明顯。部分代購形成了境外采購、“空中水客”、入倉庫、批發(fā)給境內(nèi)分銷商等“一條龍”精細化分工。其中,“空中水客”是按照貨物重量,收取相應的帶工費。
杭州海關提醒廣大進出境旅客,要了解并自覺遵守法律規(guī)定,不要輕易幫助導游或其他旅客帶貨物進出境,否則自己有可能面臨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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