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網(wǎng)名為“蘭蘭”的女子主動加男子李某為好友。經(jīng)過短短幾日的網(wǎng)聊后,李某便深深陷入了這場虛擬網(wǎng)戀。墜入愛河的李某朝思暮想著能早日見到“夢中情人”。 很快,李某就接到了蘭蘭打來的電話。電話中,蘭蘭稱其與男友鬧分手,欠男友3萬元,想借李某的錢還賬。被“愛”沖昏了頭的李某信以為真,欣然答應(yīng),很快便把3萬元錢打到了蘭蘭提供的賬戶上。
幾天后,李某趕到了蘭蘭居住的縣城,想與其見面。在撥通蘭蘭的電話后,對方稱正在參加朋友婚禮,約定婚禮結(jié)束后相見。就在李某焦急等待蘭蘭出現(xiàn)時,李某的前任女網(wǎng)友青青“突然”來到了他面前。青青稱,蘭蘭是她的朋友,因有事耽擱暫時不能趕來。隨后,二人一同來到了李某事先開好的房間等待蘭蘭。但直到第二天,也未能等到蘭蘭。
過了幾日,青青和李某二人再次在賓館相約。青青說,因其在銀行上班,有100多萬元的存款任務(wù)還沒有完成,想向李某尋求幫助。迫不及待想通過青青見到蘭蘭的李某,當即就答應(yīng)了這一請求,并在第二天就將100萬元交給了青青。
其實,早在2011年,李某就與這名叫青青的女子結(jié)識,之后二人頻繁約會,并交往過一段時間。所謂的“青青”和“蘭蘭”,事實上是某王姓女子一個人。
一個多月后,到了還款日期,但此時的青青卻借故推辭還款。后在李某的多次催促下,才歸還了40萬元。此后,“青青”便以各種理由,拒不歸還剩余欠款,并與李某斷了聯(lián)絡(luò)。
結(jié)果
近日,汝南縣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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