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廣電融媒體記者 武帥
為預(yù)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震懾酒駕醉駕違法行為,1月9日,駐馬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公布2起酒駕醉駕典型案例,以此警示司機朋友們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案例警示
案例一
2022年12月10日13時58分許,王某恩酒后駕駛一輛號牌為陜A6W3**的小型客車沿平輿縣高楊店鎮(zhèn)楊陳路行駛至馮樓附近時被平輿縣交警大隊執(zhí)勤民警當(dāng)場查獲。隨后,民警在醫(yī)護人員配合下對其進行血樣提取,經(jīng)駐馬店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檢驗鑒定:王某恩血樣中的乙醇含量為:131.84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已涉嫌危險駕駛罪。目前,王某恩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案例二
2023年1月1日0時30分許,張某飲酒后駕駛一輛號牌為豫Q08**S小型汽車行駛至上蔡縣和諧大道一洗浴中心附近時被上蔡縣交警大隊執(zhí)勤民警當(dāng)場查獲。隨后,民警在醫(yī)護人員配合下對其進行血樣提取。經(jīng)駐馬店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檢驗鑒定,張某血樣中乙醇含量為159.98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已涉嫌危險駕駛罪。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
駐馬店交警提醒:酒駕醉駕是違法犯罪行為,極易導(dǎo)致交通事故,嚴重危害自身與他人安全。廣大駕駛?cè)艘獣r刻牢記紅線、守住底線,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自覺做到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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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zé)任編輯 / 張雪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