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月22日電 題:調整合理?銜接有效?導向積極――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分組審議企業(yè)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
記者郁瓊源 劉紅霞
“贊成企業(yè)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這是一個積極的法律安排”“修改恰逢其時”……22日下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分組審議了企業(yè)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
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對草案給予充分肯定,并對相關工作提出進一步完善意見和建議。這是現行的企業(yè)所得稅法2008年正式施行以來迎來的首次修正。
現行企業(yè)所得稅法第九條規(guī)定,企業(yè)發(fā)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修正案草案則明確,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結轉以后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鄧力平委員說,對企業(yè)所得稅法第九條進行修改,雖然只有一句話,但表明稅制設置與政策應用具有強烈的調控和導向職能?!皩ζ髽I(yè)公益性捐贈支出的遞延扣除,既具有很強的社會效應,同時在當前經濟情況下有減稅降負的作用,給予企業(yè)必要的稅收籌劃空間,恰逢其時?!?/p>
廖曉軍委員說,我國現行所得稅法將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比例規(guī)定不超過企業(yè)利潤總額的12%,這個比例還是比較高的。修正案草案有關結轉三年的規(guī)定也是合適的,體現了制定慈善法過程中各方面的共識,也有利于企業(yè)根據自身經營情況進行慈善捐贈并依法獲得稅前扣除。
龐麗娟委員認為,草案非常有意義,有強烈且積極的社會價值導向作用?!斑@不僅有利于進一步落實稅收法定原則,有利于和慈善法的銜接,而且有利于進一步鼓勵和促進企業(yè)捐贈和慈善的積極性,更多地調動相關方面的力量,更好地促進社會事業(yè)的發(fā)展,對脫貧攻堅、中西部區(qū)域發(fā)展等,都是非常有利的?!彼f。
馮淑萍委員說,企業(yè)發(fā)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按照利潤總額的一定比例在稅前扣除,這符合國際慣例?!肮膭罹栀?,這是一個積極的法律安排?!?/p>
李連寧委員則建議,慈善法通過后不到一年就出臺了稅收優(yōu)惠的配套法律的修正案,這個做法值得充分肯定,也值得其他相關法律之間的銜接所借鑒,要逐步形成法律之間銜接配套、及時修改完善相關法律的機制。
免責聲明: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廣視網、駐馬店融媒、駐馬店網絡問政、掌上駐馬店、駐馬店頭條、駐馬店廣播電視臺)”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作品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創(chuàng)版權請告知,我們將盡快刪除相關內容。凡是本網原創(chuàng)的作品,拒絕任何不保留版權的轉載,如需轉載請標注來源并添加本文鏈接:http://90m2em.cn/showinfo-188-87952-0.html,否則承擔相應法律后果。